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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上午,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某公司和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9月19日以(2019)川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鉴于西南医用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成都高新区,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更有利于案件受理,故裁定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9年12月24日以(2019)川0191破3号之二决定书,指定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联合担任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并指定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姚为管理人负责人。

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等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继续营业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在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人团队的充分准备下会议井然有序的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自进场工作以来一直勤勉尽责、严格依法忠实履行职务,获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及债权人、债务人的高度认可。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管理人继续稳步高效地推进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奠定了基础,为实现全体债权人和广大职工利益最大化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