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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30分,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务人代表、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管理人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2021)川0191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7月7日指定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邬贵刚为负责人。

会上,管理人代表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务资料提供问题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同时,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管理人团队前期对会议作了充分的准备,并形成了会务预案。在法院的指导及债权人的配合下,成都华宇制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高效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